宿州萧县重拳出击,发布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

宿州 更新于:2025-01-22 03:39
  • 陈陈v

    宿州萧县重拳出击,发布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通告如下:
    一、整治目的
    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电动自行车。
    三、整治内容
    1. 无牌无证驾驶电动自行车; 2. 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 3. 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4. 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 5. 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上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逆行等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 严格执法,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3. 加强路面巡逻,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 4. 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整治合力。
    五、整治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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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雪球丫丫

      发布时间:2022年3月22日

      根据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

      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护,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4月1日起,在县城新老城区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

      2、驾驶未安装号牌的电动自行车;

      3、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

      4、电动自行车擅自改变技术参数(改变外形、加装遮阳棚等);

      5、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6、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

      7、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等。

      二、整治区域

      县城新老城区(南外环、汉兴大道所含区域内城区道路及各个街区)。

      三、整治措施

      (一)通告发布之日至4月30日以宣传劝导为主

      1、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未安装号牌的,予以劝导、教育、责令纠正;

      2、电动自行车擅自改变技术参数、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的,现场责令整改后教育放行;

      3、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警告。

      4月1日起,党政机关、企事业工作人员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未上牌的,一律抄送相关单位,同时抄告县文明办,建议纳入文明单位测评指标。

      (二)自5月1日起集中优势警力开展整治,严格落实处罚措施并持续实施

      1、驾驶未安装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处以50元罚款,并扣留电动自行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2、电动自行车擅自改变技术参数的,现场责令整改并处以50元罚款;

      3、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的,处以30元罚款;

      4、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三)拒不服从管理、阻碍执勤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积极主动配合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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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若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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