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城镇落户迁移一站式指南,条件解析、材料

宿州 更新于:2025-01-10 17:01
  • 翼鹰3

    宿州市城镇落户迁移一站式指南
    一、条件解析
    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城镇落户: - 在宿州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 在宿州市就业或创业的人员; - 符合国家及宿州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 - 符合国家及宿州市有关投靠政策的人员。
    2. 以下人员不予落户: - 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 -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落户的情形。
    二、材料清单
    1.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居住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租赁合同等); 4. 就业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5. 创业证明材料(如工商登记证明等); 6. 人才引进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 7. 投靠证明材料(如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等); 8.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根据落户条件准备相应的材料。
    2. 咨询相关部门:可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科或社区服务中心咨询具体落户政策和所需材料。
    3.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当地公安局户籍科或社区服务中心。
    4. 审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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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户5064472406271

      户籍制度改革城镇落户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

      (一)全面放开市区、县城及建制镇落户限制

      在市区、县城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和建制镇)登记常住户口:

      1、在城镇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的,如以购买商品房、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

      2、在城镇租赁合法产权房屋且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居住的,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

      3、在我市投资经商,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且依法办理登记的,可以在单位住所地、经营场所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

      4、来我市工作的大中专、技工院校以上毕业生,可在创(就)业地或居住地申请登记;

      5、进城务工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在工作地申请登记;

      6、在我市就业的人员,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以及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或者属于其他紧缺人才的,可在就业地或居住地申请登记;

      7、属于“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的,可在共同生活亲属的居住地申请登记;

      8、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的。

      (二)办理户口迁移需要的证明材料、工作流程

      1、提供的证明材料

      在城镇拥有合法产权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表》。

      在城镇租赁房屋:①《房屋租赁备案证明》;②实际居住处所相关证明;③在市区12个街道办事处、县城社区(居委会)内租赁房屋申请户口迁入的,还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在我市投资经商:①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②纳税证明或兴建公益事业证明;③合法稳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④实际居住住处相关证明等。

      来我市工作的大中专、技工院校以上毕业生:①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证书;②户口迁移证。

      进城务工人员:①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②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③实际居住处所相关证明。

      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人才引进:①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证书或证明;②中级以上《技术资格证书》;③实际居住处所相关证明。

      直系亲属迁移(“三投靠”):①夫妻投靠需提供结婚证;②父母投靠子女或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派出所常口业务系统、户口簿及原始档案有登记显示为直系亲属关系的,可不提供该证明)。

      2、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及上述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窗口或户办大厅,提出书面申请,符合政策规定、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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