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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村民哄抢土豆被立案侦查,央媒发声,村干部:他让捡的
《法可责众,善意不可欺》
当上百名村民如蝗虫过境般涌入田地,编织袋鼓胀,三轮车满载,百万斤土豆数日之间被席卷一空——安徽宿州这场触目惊心的哄抢事件,撕裂的不仅是承包商曾先生滴血的心,更是对“法不责众”这一社会痼疾的一记响亮耳光。
面对这赤裸裸的集体抢劫,某些村干部竟轻描淡写地辩称“他让捡的”,将承包商允许捡拾废弃小土豆的善意,曲解为对哄抢的默许。这种偷换概念的说辞,无异于为村民的贪婪披上“合理”外衣,暴露了基层治理中法治意识的严重缺失。更令人扼腕的是,当承包商报警求助时,面对数百人集体哄抢的场面,执法者竟也一度流露出“法不责众”的无力感。
“法不责众”从来不是违法者的护身符,而是对法治尊严的亵渎!
它如一颗毒瘤,侵蚀着社会信任的根基。当哄抢者因人数众多而逍遥法外,法律的惩戒作用便荡然无存,正义的天平在众目睽睽之下倾斜。它践踏的是个体财产的神圣性,当百万斤土豆被公然掠夺而执法者无力制止,无异于向全社会传递“弱肉强食”的危险信号。它更在无形中鼓励了“不抢白不抢”的扭曲心态,如同瘟疫蔓延,最终毒化整个社区风气。
所幸法律利剑终究出鞘。警方的立案侦查与央媒的严厉追问,终于击碎了“法不责众”的迷思。法律条文早已昭然:哄抢公私财物者,首要分子最高可面临十年刑期,参与者亦难逃拘留与罚款。每一个编织袋里的土豆,每一辆满载的三轮车,都是无可辩驳的违法证据。让参与者承担民事返还责任,更是对“占了便宜”心理的精准打击。
曾先生“让捡小土豆”的初衷,本是乡土温情的善意传递,期待在收获季节与邻里共享盈余。这份好意却被曲解为可乘之机,最终演变成一场集体失范的闹剧。这警示我们:善意必须建立在明确规则之上。没有清晰边界与规则守护的善举,极易在群体盲动中被吞噬,最终好心结出苦果。
根治“法不责众”的痼疾,需多方合力挥出法治重拳:
执法必须“责众”且精准: 对类似群体性哄抢,应依法追究所有可识别参与者的责任,无论民事赔偿还是行政处罚,务必让“从众者”付出代价。网友提议的“抓典型、促供述”虽带戏谑,却道出违法成本必须覆盖所有参与者这一核心。
基层治理要挺起法治脊梁: 村干部必须摒弃和事佬心态与地方保护思维,成为法治在乡土的第一道屏障。对违法苗头要敢于制止,对曲解善意的行为要坚决澄清,而非推诿搪塞。
法治教育需浸润人心: 通过以案说法,将“勿以恶小而为之”、“集体违法难逃法网”的观念深植人心,彻底清除“法不责众”的认知毒草。
今日宿州田埂上被哄抢的百万斤土豆,其意义已远超经济损失本身。它是一面映照集体无意识之恶的明镜,一场对法治信念的严峻考验。当法律最终彰显其“责众”的力量,我们才得以重申一个朴素真理:人数,从来不是侵犯他人权利的保护伞;善意,更不是贪婪者肆意妄为的通行证。
唯有让每一次“法可责众”的实践都掷地有声,让每一次对善意的守护都坚如磐石,我们才能在广袤乡土间真正筑起法治的长城——让每一份耕耘都安心,每一份善意都有光明的归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