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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迁移一网通办申请指南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符合国家及安徽省户籍管理相关政策规定; 2. 在长三角区域跨省迁移户口,且迁移地为宿州市; 3. 具备合法稳定的住所、就业或就学条件。
二、申请材料
1.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的《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申请人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材料; 5. 申请人所在地的居住证明材料; 6. 申请人所在地的就业证明材料或就学证明材料;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在迁入地(宿州市)公安机关户籍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公安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受理; 3. 公安机关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条件者,予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 公安机关将户口迁移证寄送至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 5. 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在收到户口迁移证后,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6. 申请人凭户口迁移证及《居民身份证》到迁入地(宿州市)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确保材料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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