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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迁移一网通办便捷流程如下:
一、网上申请
1. 登录宿州市政务服务网(http://www.suzhou.gov.cn/); 2. 在首页找到“一网通办”栏目,点击进入; 3. 在“一网通办”页面,找到“户口迁移”服务,点击进入; 4. 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
二、审核材料
1. 宿州市公安机关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 审核通过后,系统会生成《户口迁移证》。
三、领取户口迁移证
1. 申请人在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可在宿州市政务服务网下载《户口迁移证》; 2.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领取《户口迁移证》。
四、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宿州市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 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4)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5)《户口迁移证》。
五、领取户口簿
1. 宿州市公安机关在审核通过后,将申请人户口迁移至新地址; 2.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宿州市公安机关领取户口簿。
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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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工作流程
一、办理范围
申请人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申请办理跨省户口迁移时,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愿选择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
二、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
申请人到迁入地派出所(户办大厅)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申请落户时,可自愿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签订《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
(二)准予迁入
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迁入,由迁入地人口业务系统生成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
(三)迁出注销
迁出地公安机关在接到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留存备案信息,办理户口迁移迁出手续,在迁出地人口业务系统中生成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
(四)办理迁入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在接到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
【注 意 事 项】
(一)申请人申请办理户口网上迁移后,不得中途取消。
(二)接到落户通知后,申请人要尽快携带迁入户居民户口簿(单独立户除外)和迁出户居民户口簿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办理,以免影响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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