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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入宿州户口,需要准备以下必备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的基本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是记录个人户口信息的官方文件,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 "迁移人的照片":通常需要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数量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4. "迁入地房产证明":如果迁入地有房产,需要提供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等证明文件。
5. "工作证明":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迁入,需要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迁入的证明。
6. "离职证明":如果是因离职原因迁出原籍,需要提供离职证明。
7. "劳动合同":如果迁入宿州是为了就业,需要提供劳动合同。
8.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需要提供结婚证,离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
9. "出生证明":如果是未成年人迁入,需要提供出生证明。
10. "户口迁移申请表":到当地派出所领取户口迁移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
11. "无犯罪记录证明":部分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12. "其他相关证明":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向当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咨询,确保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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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证明材料
在城镇拥有合法产权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表》。
在城镇租赁房屋:①《房屋租赁备案证明》;②实际居住处所相关证明;③在市区12个街道办事处、县城社区(居委会)内租赁房屋申请户口迁入的,还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在我市投资经商:①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②纳税证明或兴建公益事业证明;③合法稳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④实际居住住处相关证明等。
来我市工作的大中专、技工院校以上毕业生:①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证书;②户口迁移证。
进城务工人员:①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②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③实际居住处所相关证明。
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人才引进:①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证书或证明;②中级以上《技术资格证书》;③实际居住处所相关证明。
直系亲属迁移(“三投靠”):①夫妻投靠需提供结婚证;②父母投靠子女或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派出所常口业务系统、户口簿及原始档案有登记显示为直系亲属关系的,可不提供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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